一、校長任免:校長之選拔對象,依其才能為本位,對於教育行政經驗、品德優良者亦應予重視,不要僅偏重於學問方面;二、校長任期:除非是校長本人死亡或退休永久是校長,可謂是終身職務,這種制度不好;三、省縣立中學收費:將收取學生之學費視為自己所有,教學材料或課本均由其自己去購買,從中圖利,大部份校長均因此而發財,連學生轉學亦索取紅包;四、為地方性問是:宜蘭農校自創立至今將近四十年,其他各縣市農學均紛紛改制為農專,僅宜農歷史最悠久,內部設備也可謂不錯,但仍維農校體制,實使本席覺得教育當局有厚彼薄此之感;五、臺北市已改制為院轄市,但師專仍在該市轄區內,宜蘭地區教育落伍,東部地區花蓮業已設立師專,唯僅宜蘭縣尚未設有師範專科學校;六、其他為人事問題:民意代表原對於機關之人事本不可干涉之,但作為家長或為地方百姓者常常提及此事,不得不叫本席於此談論此事;其次礁溪有一吳姓校長,係縣立校長,明明是縣立學校,如有什麼事,縣政府乃是主管官署,在縣政府監督之下為何每到省教育廳搞什麼名堂?其次貴廳派往各縣市之教育科長,儘量遴選年輕有為及較有魄力者,宜蘭縣之教育科長每遇教育上重大問題或疑難問題時,均拍拍肚皮滿口應諾可以解決,其實芝麻大小的教育上問題沒有一件處理適當的;似僅由縣市教育科來考,且此項考核亦無一定標準可言。